同樣因家族企業 兩方合作爭吵。我們的狀況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與負責人,不願意清算解散,我方要如何執行解散清算後拿回公司盈餘及廠房土地之價值?股東的股份比例是A 45%、B 5%、C 45%、D 5%,不願解散的是A.B(A為負責人),想解散的是C.D,兩邊各佔50%,請問律師我們要怎麼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