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騰國際法律事務所答客問

Q65.商標法緩刑期間又觸犯商標法

朋友和我都有觸犯過商標法,他已過五年,我卻仍在緩刑期間,因親朋好友想要購買所以託我們去拿,但卻被警方誤認為我們是去批貨的而被帶回警局作筆錄,期間我們也很配合警方辦案有提供上游,但現在我們卻收到開庭通知,身分是被告。請問一下:因為我尚在緩刑期間,請問我會不會被加重刑責?那我們該怎麼辦?

A.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簡單回答如下:
1.緩刑的目的是為給行為人自新機會而暫緩該次刑期罰金的執行,但是如果緩刑期間內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間內判決宣告有罪確定者,將被撤銷前案緩刑或有被撤銷前案緩刑之虞,屆時,會連同後案一併入獄執行。
2.累犯係指前案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他罪。緩刑期間內故意他罪,因為尚未執行前案,所以沒有累犯問題,當然,後案就沒有累犯加重刑度宣告情形。
3.若您就後案沒有處理好,恐怕會被撤銷前案緩刑,再連同後案一併入獄執行,惟沒有累犯加重刑度問題,當然,如您的後案能夠拖過前案緩刑期間才宣告有罪確定,應該就不會被撤銷前案緩刑。
林衍鋒律師
02-232790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