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騰國際法律事務所答客問

Q6.賣仿冒品?

您好,我有兼職網拍希望能多點零用錢,今天有一買家問我有沒有賣仿的,我回答有1:1的,買家說好、並且匯款,後來我越想越奇怪,查了買家的地址,竟然是警察局!我趕緊退款給買家(警察)並告訴買家(警察),我不賣了,請問這樣有構成賣仿冒的罪嗎?感謝!

A.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下:
1.不論違反著作權法,還是違反商標法,販賣仿品,皆有刑事責任,但以行為人販賣時明知該商品為仿品為構成要件。就您所述前題事實,您於銷售時明知販售商品確為仿品,為此,若您寄送交付該仿品與買家,當然違反法令而應擔負刑事責任。
2.按認定犯罪事實,應依證據為之,反言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雖您構成犯罪,惟非當然擔負刑事責任,因您所販售的商品是否仿品?商品何在?有無鑑定?買方能否提出以作為認定您犯罪之證據?關鍵所在,幸虧您未寄出商品,及時退回款項,縱警方持有買賣訊息、匯款資料,亦無法將您定罪,但本律師嚴正提醒您,儘速處理您的商品,不要繼續販售,否則,倘警方聲請搜索票以搜索取得仿品,屆時,罪證確鑿,難逃法網。
3.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上,敬請查照。如有任何疑議,歡迎來電討論賜教,謝謝。
林衍鋒律師
02-232790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