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因在網拍上販售自淘寶上商品的代理商所進貨的商品來販售,我們台灣也有代理商,現在台灣也有代理商告我們違反它們註冊的商標,他們在網拍上看到,但我是用對岸的代理商的圖片的商標,並沒有用台灣它們註冊的商標使用,中文字樣上有一點點的不同,我能用這一點點的字體的不同來舉證嗎?我是使用對岸代理商的商標,請問這樣有算違反商標法嗎?